鉴定案例新生儿肺透明膜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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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某患儿因“早产生后30分钟,呻吟、口吐泡泡20分钟”20XX年X月21日10时07医院新生儿科住院。入院诊断:新生儿肺炎,早产儿,适于胎龄儿等,入院次日病情突然变化于20XX年X月22日死亡。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最终导致了毛毛的死亡,因此双方发生医疗纠纷。

某医院住院病历摘录:

20XX年X月21日10:35首次病程记录摘录:某患儿,男,30分钟,因“早产生后30分钟,呻吟、口吐泡泡20分钟”于20XX年X月21日10时07分由产科转入。患儿系G4P3,胎龄36+6周,因母亲“疤痕子宫”于20XX年X月21日9时35分在我院妇产科剖宫产出生。生后阿氏评分1分钟、5分钟、10分钟均评10分。无胎膜早破,脐带绕颈一周,胎盘未见异常,出生体重3.4kg,患儿生后约10分钟出现呻吟、口吐泡泡,伴气促,无抽搐、尖叫等,为进一步治疗而入院。其母孕期无特殊。查体:T35.0℃,R60次/分,P次/分,WT3.4kg,经皮血氧饱和度82%,反应可;皮肤稍苍白,口周口唇发绀,吸气性三凹征,颈软,两肺呼吸音粗,可闻及较多痰鸣音,HR次/分,心律齐,心音有力;腹软;四肢肌张力正常,原始反射均可引出。随机血糖(MBS)2.5mmol/L。初步诊断:1.新生儿肺炎;2.早产儿。鉴别诊断:湿肺。诊疗计划:1.完善相关检查;2.予头孢他啶抗感染、化痰、CPAP辅助呼吸、对症支持等治疗;3.告病重。

20XX年X月21日抢救记录摘录:辅助检查:MBS2.5mmol/L,急查血气分析PH7.12,氧分压40mmHg,二氧化碳分压46mmHg,细胞外剩余碱-14.3mmol/L,实际碳酸氢根15mmol/L,氧合指数,提示混合性酸中毒;诊断:新生儿肺炎。入院后予气管插管、气管内吸痰,患儿仍有气促、明显吸气三凹征,予呼吸机辅助呼吸,11:25患儿经皮血氧饱和度95%。

20XX年X月22日08:00查房记录摘录:患儿置于新生儿辐射保暖台,持续呼吸机辅助呼吸,血氧维持在93-96%之间,偶有血氧降至80%。查体:T36.8℃,R60次/分,P次,经皮血氧饱和度95%。可见吸气性三凹征,颈软,两肺呼吸音粗,可闻及散在痰鸣音。WBC14.92*/L、HGBg/L、MCH34.2pg↑;血气分析:PH7.12↓、POmmHg↓、PCOmmHg↑、……。胸片示:肺炎改变。结合患儿病史、体征及辅助检查,修正诊断:1.宫内感染性肺炎;2.早产儿,适于胎龄儿。可补充诊断:代谢性酸中毒。诊断依据:1.宫内感染性肺炎、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患儿呼吸机辅助呼吸后仍有气促,血气分析提示肺功能差,复查血常规白细胞升高,考虑感染重,头孢他啶抗感染,讨论同意予美罗培南加强抗感染治疗。

20XX年X月22日14时30分抢救记录摘录:患儿于13时05分突然出现呼吸、心跳骤停,立即给予胸外按压、气囊加压给氧,复苏1分钟,心跳呼吸无恢复,予1/肾上腺素1ml静脉注射、扩容(生理盐水30ML)、多巴胺改善循环、气管吸痰等处理,持续胸外按压及气囊加压给氧,患儿呼吸、心率一直未恢复,至14时20分急查床边心电图,宣布临床死亡。

20XX年X月21日放射科DR诊断报告摘录:两肺纹理增多、增粗、模糊,两肺中内带见小片状密度增高影,以右下肺明显,两侧肺门影未见增浓,心影大小形态正常。结论:符合新生儿肺炎,请结合临床。

2、某司法鉴定中心病理司法鉴定意见书摘录:

病理学诊断:呼吸窘迫综合征,肺炎,羊水吸入。……。分析说明:根据法医学尸体解剖和病理学检验所见,镜下:细支气管腔见粉红色角化上皮(羊水成分),部分肺泡腔膨胀不全,膨胀肺泡腔均见粉红色透明膜形成,两肺下叶部分肺泡腔见嗜中性粒细胞渗出,符合羊水吸入,呼吸窘迫综合征,肺部感染,窒息的病理改变。脑、肺、肝、脾、肾等多器官急性淤血等急性呼吸循环衰竭的病理改变。某患儿符合羊水吸入合并肺部感染,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鉴定意见:某患儿符合羊水吸入并发肺部感染致死。

(二)医患双方争议要点

患方:1.医方疏忽大意或者隐瞒新生儿有羊水吸入的事实;2.没有告诉我们婴儿有生命危险,隐瞒婴儿病情造成婴儿死亡;3.新生儿低钾、低血红蛋白不给予补钾、补血红蛋白;4.新生儿羊水吸入,产科、新生儿科应当预见,没有预见或者诊断到婴儿有羊水吸入。由于误诊、漏诊未能正确及时有效地针对新生儿羊水吸入采取吸痰、吸氧、抗过敏、抗休克等措施,导致病情恶化,引起肺部感染、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医方:医方诊疗完全符合医疗规范,不存在任何过错,诊疗过程中及时将病情、预后以及尸检的必要性告知患者家属,履行了告知义务。

分析说明

1.关于对某患儿诊断问题

医方对患儿入院诊断为:1.新生儿肺炎;2.早产儿(适于胎龄儿),入院后给予常规抗感染、氧疗、机械通气等治疗符合医学诊疗常规。医方X月21日出具《病危病重通知书》、X月22日主治医师查房记录对患儿诊断: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RDS)是因肺表面活性物质(PS)缺乏所致,以生后不久出现呼吸窘迫并进行性加重为特征的临床综合征。由于该病在病理形态上有肺透明膜的形成故又称之为肺透明膜病。多见于早产儿,生后不久(一般6小时内)出现呼吸窘迫,并呈进行性加重。主要表现为呼吸急促(60次/分)、呼气呻吟、青紫、鼻扇及吸气性三凹征[2]。患儿20XX年X月21日10:40血气分析报告:PH7.12,氧分压40mmHg,二氧化碳分压46Hg,氧合指数。根据患儿临床表现及体征,医方RDS诊断成立。

2.对患儿RDS治疗上的过失

医方X月21日已考虑患儿有RDS,医方对患儿原发病肺炎的治疗及呼吸支持治疗(氧疗、机械通气)等治疗亦是RDS的治疗措施,但目前肺表面活性物质(PS)替代疗法已是RDS的常规治疗方法。PS能有效对抗血浆蛋白的抑制作用,可以减少肺泡内血浆渗漏,减轻肺水肿和肺透明膜形成,有效改善肺功能,可明显降低RDS病死率。经查阅病历,未见医方使用PS的记录,以及告知患儿监护人需使用PS的记录。因此,认为医方在患儿RDS治疗上存在未告知/未应用PS替代疗法的过失。

3.关于院外会诊及转院问题

医院,医院相比在医疗技术水平,贵重药品贮备上还有一定差距。患儿RDS病情危重,根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会诊制度院外会诊以及转院、转科制度的相关规定,医院会诊指导治医院进行治疗,但医方在对患儿的诊疗中忽视了这一点。因此,认为医医院会诊及转院的相关规定,存在过失。

医疗损害后果是指诊疗过程中,医疗过错行为对患者所产生的不利事实,表现为死亡、残疾、组织器官的功能障碍等情形。

参与度是指多个原因导致一个特定后果时不同的原因在后果中的原因力(或作用力)。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当损害后果是由于医疗过错行为和患者自身原因共同引起时,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后果中原因力的大小。

本案患儿因“早产生后30分钟,呻吟、口吐泡泡20分钟”入院治疗,入院后主要诊断为:宫内感染性肺炎;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治疗未见好转后死亡。某患儿尸检病理检查符合羊水吸入性肺炎,呼吸窘迫综合征,肺部感染,窒息的病理改变,患儿因羊水吸入性肺炎引起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综合分析认为,医方的过失行为与患儿最终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根据法医学尸体解剖和病理学检验所见,患儿细支气管腔见粉红色角化上皮(羊水成分),部分肺泡腔膨胀不全,膨胀肺泡腔均见粉红色透明膜形成。说明患儿疾病有自身因素,同时,RDS、新生儿感染性肺炎病情危重,特别是RDS病死率较高。医方在对患儿诊疗中的过失行为致使患儿失去了一定的生存机会,但医方的过失行为并非是导致患儿疾病发生的原因,同时,医方对患儿RDS诊疗上及抗感染治疗上的过失与其医疗技术水平及相关客观条件所限有一定关系。医方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患儿最终损害后果的发生属于轻微作用。

案件为真实案例,供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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