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性瘫痪(cerebmlpalsy,CP)简称脑瘫,是一组因发育中胎儿或婴幼儿脑部非进行性损伤,导致患儿持续存在的中枢性运动和姿势发育障碍、活动受限症候群。脑瘫患儿常共患多种中枢神经功能障碍,除认知发育落后外,癫痫同样是脑瘫患儿常见共患病之一,其在脑瘫患儿中的发生率为35%~62%,平均为43%。脑瘫共患癫痫患儿中超过一半是在1岁以内首次发病,92%以上发生在4岁前。脑瘫患儿中的癫痫患病率高达一般儿童的5倍,新生儿惊厥、低出生体重、颅内出血、脑损伤性灰白质病变及脑结构畸形为脑瘫患儿共患癫痫的主要高危因素。脑瘫共患癫痫的发生率还与脑瘫类型相关,其中以痉挛型脑瘫共患癫痫者占大多数,且发病年龄大多更小。
癫痫发作将有可能进一步加重脑损伤,危害患儿认知和运动发育,直接影响康复疗效及预后,同时对患儿家庭尤其母亲生活质量带来显著负面影响。因而,能否尽早对其癫痫发作实现持续控制将直接影响患儿的远期预后。然而,正是由于脑瘫共患癫痫的高患病率及相互关联性,致使更多患儿面临跨专业就医,容易导致脑瘫患儿的癫痫诊治被延误或处置不规范。鉴于尽早控制脑瘫共患癫痫的重要性及临床诊治的复杂性,应将所有疑似或确认共患癫痫的患儿及时推荐到具有小儿癫痫专长的专业医师处会诊。
迄今国内外缺乏相关指南或专家共识。基于临床实践的迫切需要,在重点参考年国际抗癫痫联盟(IntemationalLeagueAgainstEpilepsy,ILAE)颁布的癫痫发作类型及癫痫最新分类、年ILAE发表的婴儿癫痫诊治专家建议和全球实况调研意见分析等国际共识基础上,结合中国实情,由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康复学组与神经学组相关专家,共同商议并制定本共识。此共识原则上同样适用于尚不能确诊为脑瘫却已有癫痫发作的婴儿期脑损伤运动障碍的临床诊治。
1脑瘫共患癫痫的诊断与分类
1.1癫痫发作的确认(1)应根据癫痫发作大多具有的突发性、刻板重复性和不能人为立即中断等基本特性,结合脑电图(electroencephalogmm,EEG),尤其视频脑电图(videoelectmencephalogram,VEEG)监测,以确定是否是真正的癫痫发作。应特别警惕将婴幼儿某些生理性动作或脑瘫的不自主运动误判为癫痫发作;(2)参照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神经学组年颁布的“热性惊厥诊断治疗与管理专家共识,排除将热性惊厥误诊为癫痫;(3)排除其他病理因素引起的急性惊厥性发作。
1.2发作类型及癫痫分类能否对患儿发作类型、癫痫及癫痫综合征正确地进行分类,将直接影响治疗方案的正确选择。应参照年ILAE最新颁布的癫痫发作与癫痫分类法,强调以癫痫发作的起始(onset)症状,并结合EEG、头颅影像学和其他临床检测资料,对患儿癫痫的首发症状、癫痫类型及其病因学进行正确分类。若相关信息不足,可暂时划定为“发作起源不明”、“癫痫类型不明”和/或“癫痫病因不明”,并在后续随访中不断完善或修正。
若临床呈现一组特定发作类型及特征性异常EEG,尤其伴有相似发病年龄与转归时,应注意如儿童失神、Dravet综合征等儿童时期常见的多种癫痫综合征。若因频繁癫痫发作和/或频繁EEG痫性放电导致患儿进行性神经、精神功能发育障碍或倒退,则应考虑癫痫性脑病(epilepticencephalopathies)的可能性,如婴儿痉挛、Jennox—Gastaut综合征等。但若患儿的神经、精神倒退主要与其进行性加剧的基础病因(如遗传性疾病)相关,则考虑为发育性脑病(developmentalencephalopathies),后者不属于脑瘫共患癫痫范围。
1.3辅助检查1.3.1EEG检测(1)对脑瘫患儿均应进行≥30min清醒+浅睡眠期的常规EEG检测,对其中已有可疑癫痫发作但经常规EEG仍不能确诊者,应考虑进行VEEc或动态脑电图(ambulatoryelectroencephalogmm,AEEG)长程监测,以尽量获取支持癫痫诊断的EEG依据;(2)对6个月以下幼婴,尤其发病初期,癫痫发作时常缺乏明显或典型的临床发作表现,若在EEG监测中先后在2个或更多相邻电极反复突发图形相似并持续10s以上的EEc放电,即使缺少明显发作行为,仍应考虑为痫性电发作(electmgmphicseizures);(3)应尽可能提供患儿癫痫发作的局灶性,和全面性起源EEG证据,更要注意是否存在暴发抑制、高度失律或睡眠期持续性痫性放电(electricalstatusepilepticusinsleep,ESES)等小儿常见癫痫脑病的特征性EEG图形。
1.3.2头颅影像学检查对所有被疑诊为癫痫的脑瘫患儿,均应考虑头颅磁共振成像(magneticresonanceimaging,MRI)检查,医院完成。对需手术评估的癫痫患儿,由癫痫病学专家有选择地考虑相关功能影像学检查。
1.3.3遗传代谢病及遗传学检测对初期诊断为脑瘫共患癫痫,但缺乏脑部结构异常影像学证据的患儿,应注意遗传代谢性及遗传生神经发育障碍性疾病的可能,尤其是存在相关疾病家族史的患儿,需注意进行连续观察随访。若出现认知、运动功能进行性倒退或当前病情不能解释的发育停滞,均应尽快请相关专家会诊,合理安排有针对性的遗传代谢病或相关遗传学检测。
2脑瘫共患癫痫的治疗原则
2.1抗癫痫治疗的启动及长程管理
2.1.1何时启动抗癫痫治疗对间隔24h以上先后2次无诱因发作的患儿应考虑癫痫诊断并启动抗癫痫治疗。由于脑瘫共患癫痫的复发率较其他癫痫患儿高,通常应自首次发作后即对患儿密切随访,以避免延误治疗。对首次发作后即呈现高度失律或广泛痫样放电性脑病者,不必等待第2次癫痫发作的发生,提前开始抗癫痫治疗。
2.1.2除个别特殊病因外,均应首选抗癫痫药物(antiepilepticdmgs,AEDs)控制其癫痫发作。根据其癫痫发作分类或相关综合征选择疗效可能最佳且不良反应最小的药物。一般从单药起始,但若第一用药失败或同时呈现多种发作类型的患儿,也可考虑两药联合治疗。
2.1.3尽早完全控制癫痫发作对患儿远期预后具重要意义,也是成功康复的重要基础。注意参照不同AEDs的药代动力学及不良反应特性设计用药剂量及添加速度。但对频繁或严重发作者,尤其如婴儿痉挛等癫痫脑病,应在密切监控下快速加量,尽早控制其发作,以改善其远期预后。
2.1.4抗癫痫治疗的疗程及AEDs的减停脑瘫共患癫痫的用药疗程及药物减停原则与其他非脑瘫的癫痫患儿相似。如患儿持续无发作2~4年以上即存在药物减停可能性。但最后能否成功减停,还受其他多种因素影响。脑瘫共患癫痫患儿大多起病早,可能涉及更复杂的病因及癫痫综合征。当药物减停失败时,除立即恢复原有治疗外,应对原有的发作及癫痫分类和病因诊断进行仔细再评估。
2.2婴幼儿期不同发作类型及主要癫痫脑病的药物选择基于绝大多数脑瘫共患癫痫均在婴幼儿期起病,本共识专家组一致同意在遵从我国实情前提下,重点参照年ILAE儿科专家组依据美国神经病学会对照性研究分级标准而颁布的“婴儿癫痫诊治专家建议,以及作为该建议重要补充,通过征集分析全球96个国家共名专家(其中分别有81%和14%医院)用药选择意见基础上同期发布的“婴儿癫痫治疗实况全球调研报告,对临床常见发作起源癫痫及癫痫综合征的推荐用药提出以下建议(表1)。
表1脑瘫共患癫痫的推荐药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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